“你真的希望一个喜欢看耽美科幻生子文的男人住进自己家吗?”荣锐换了个角度恐吓他,“他还说要当牛做马伺候你呢。”
萧肃激灵灵打了个冷战,但出于对好基友的维护还是说:“你不要瞎扯,他什么样人我还不清楚么?”
荣锐冷哼一声,开启被动技能不吭气了,但整张脸都写着“闲人免进”。萧肃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他就把自己家当成了他的地盘,反正自从录了指纹锁以后他就无所畏惧了,隔三差五就来吃饭打游戏,还美其名曰“看看大王”。
大王看他还差不多,哪回来不是绿鬣蜥眼巴巴瞅着他求虎摸,他在玻璃缸旁边站半分钟就算献爱心了。
萧肃拿他没办法,只好拒绝了吴星宇。荣锐这才高兴了点儿,这天亲自照网上的攻略给他做了一顿黄焖鸡米饭,以示嘉奖。
萧肃真心觉得他还是更适合做火锅和泡面,不过小朋友勇于尝试新事物是好事,还是很捧场地吃了一大半。
饭后荣锐收拾餐盘,萧肃坐在旁边看大王在吧台上跑圈儿,问起吴星宇的案子:“张婵娟怎么样了?找到她杀尤刚的证据了吗?”
“正在找。”荣锐说,“已经有眉目了,荣锒还在和法医组的人想办法。”
萧肃问:“是什么证据,能说吗?”
“能啊。”荣锐一边擦流理台,一边开始讲。这件案子查起来其实十分棘手,因为尤刚是死在自家别墅里的,所以案发现场有张婵娟的生物痕迹是很正常的事情,根本算不上证据。而抛尸现场因为下过大雨,所有痕迹都湮灭了,更是无法采集到有用的信息。
专案组拘捕张婵娟之后,搜查了她的住处,但没有找到她当天穿过的衣物,据她自己说是旧了捐掉了。但警方怀疑她是杀人的时候沾了大量的血迹所以烧掉了。
好在女人出门很麻烦,除了穿衣服还要背包戴首饰。据保姆说张婵娟当天出门背的是爱马仕的birk,野生鳄鱼皮款,天价,有钱都要排队好几年买的那种,所以她没舍得把包也烧了,而是送去专卖店做了个保养清洁。
感谢爱马仕繁冗的售后流程,当警方赶到专卖店的时候,张婵娟的birk还在排队,并没有清理,于是他们在包包的五金件缝隙里提取到了一点尤刚的血迹。
与此同时,留守警局的鉴证人员在张婵娟随身戴的结婚钻戒里,同样也采集到了尤刚的血液。
然而最大的问题依旧存在——作为两夫妻,他们长期生活在一起,哪天割破手指或者流个鼻血什么的,很容易在对方的日常用品中留下血迹,警方又要怎么证明birk和钻戒上采集到的血迹,恰巧就是尤刚死亡那天蹭溅上去的呢?
“是啊,怎么证明?”萧肃也觉得这事儿不可能,“法医能推算出尸体的死亡时间,难道还能鉴别出血液离开身体的时间吗?”
荣锐收拾完了炉灶,切了两个苹果放在吧台上,往萧肃对面一坐,道:“还真能。”
“啊?不可能吧?”萧肃疑惑地说,随手拿了一片苹果喂大王,谁知大王根本不理他,只眼巴巴看着荣锐。荣锐十分嫌弃地瞥了一眼它,塞给它一片苹果皮,大王立刻感激涕零地啃了起来。
萧肃:摔!要不要这么狗腿?!
荣锐眼见自己可怜的哥因为备受冷落而即将暴走,立刻吸引火力:“这件事多亏了荣锒,讲真,关键时刻他还是很有一套的。”
s1
想要起诉张婵娟, 最大的难点是证明尤刚被杀的时候她就在现场。
别墅方圆一公里荒无人烟, 唯一的邻居长期不在国内, 警方连个目击证人都找不到, 只能把所有希望寄托在鉴证和法医的身上。
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, 凶案发生之时,凶手只要接触过被害人,必然会带走一些东西,同时留下一些东西。鉴证人员找到了张婵娟带走的东西——尤刚的血液,却无法证明她带走的时间。
最后所有的压力都落到了法医的身上。
荣锒反复检查自己手中的验尸报告,连着两三天废寝忘食,连面膜都忘了敷,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突破口——尤刚生前曾经注射过抗衰针, 为了抵抗排异造成的副作用,必须服用相应的抗排异药物。
而很多抗排异药, 是有代谢周期的, 随着时间的流逝,血液中的药物浓度会有规律地降低。
也就是说,只要对尤刚尸体内的血液进行检测,如果其中抗排异药物的浓度, 和张婵娟包上提取到的血液相同, 就可以证明她是在案发当天沾染的死者血液。
那么她必然在案发现场。
“原来是这样!”萧肃恍然大悟,不禁对荣锒的想象力五体投地,“河豚太厉害了, 连这么微小的细节都能想得到,不愧是刑事侦查局的头牌法医!”
“……”荣锐撇了撇嘴,破天荒地没有反驳他对荣锒的赞叹,说,“唔,他这一招确实很骚气,当时连老孙都夸他专业过硬。”
萧肃连连点头。荣锐接着道:“其实当时他也只是抱着一线希望